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107年度中低、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社會上有很多相對較弱勢的人,非常缺乏管道得到屬於自己的福利與權益,這邊分享一下中低及低收入戶的資訊,給需要的人,以及請您轉達身邊需要的人

107年度中低收入戶標準
地區
平均所得
(每人每月)
動產限額
(存款加投資等)
不動產限額
(每戶)
臺北市
低於23,082
每人每年15萬元
876萬元
新北市
低於21,577
每人每年112,500
543萬元
桃園市
低於20,538
每人每年112,500
540萬元
臺中市
低於20,720
每人每年112,500
528萬元
臺南市
低於18,582
每人每年112,500
525萬元
高雄市
低於19,412
每人每年112,500
530萬元
基隆市、新竹縣()
苗栗縣、彰化縣
南投縣、雲林縣
嘉義縣()、屏東縣
台東縣、宜蘭縣
花蓮縣、澎湖縣
低於18,582
每人每年112,500
525萬元
金門縣、連江縣
低於16,703
每戶(4口內)每年6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加15萬元
405萬元

















107年度低收入戶標準
地區
平均所得
(每人每月)
動產限額
(存款加投資等)
不動產限額
(每戶)
臺北市
低於16,157
每人每年15萬元
740萬元
新北市
低於14,385
每人每年75,000
362萬元
桃園市
低於13,692
每人每年75,000
360萬元
臺中市
低於13,813
每人每年75,000
352萬元
臺南市
低於12,388
每人每年75,000
350萬元
高雄市
低於12,941
每人每年75,000
353萬元
基隆市、新竹縣()
苗栗縣、彰化縣
南投縣、雲林縣
嘉義縣()、屏東縣
台東縣、宜蘭縣
花蓮縣、澎湖縣
低於12,388
每人每年75,000
350萬元
金門縣、連江縣
低於11,135
每戶(4口內)每年4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加10萬元
270萬元


















若覺得自己有符合標準,建議先電話洽詢設籍地之公所,並備妥相關文件,再去公所辦理申請,會比較順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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